广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举证操作指引

来源:消费日报网    2019-04-0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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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范。

自全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运行以来,为适应互联网发展应运而生的互联网法院这一新的司法机构形态在涉网案件司法审批程序和效率上得到了极大提升,随着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最高院的这一规定对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形成了相对标准化的规范和指引。

2019年3月30日,广州互联网法院网通法链正式上线,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已支持可信电子证据平台证据导入,支持在线电子证据提交与区块链方式的证据勘验,共有三种导入方式:

场景一:当事人提交的电子证据存证

  场景二:向未接入平台机构申请证据存证

  场景三:事前存证、自动验证

本文将以真相科技IP360为例详细介绍如何在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提交可在线勘验的区块链电子证据,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事前存证、自动验证”,降低诉讼成本和提升诉讼效率。IP360是基于司法联盟链legalXchain运行的网络监测、取证一体化系统,在网络取证领域支持对网页的自动和批量取证、对移动手机的网络取证、以及对IPTV等家庭网络的网络取证,取证手段丰富多样、取证模式并发高性能,目前该系统固定的涉诉取证类区块链电子证据已经超过2000万条。

第一章IP360平台生成证据编号

1.1、IP360平台提取证据

目前IP360平台证据已与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完成对接,取证后的证据可通过IP360平台生成证据编号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平台进行导入。

1.1.1、证据提取码生成

登录IP360平台。

进行证据取证,IP360取证包括:快照取证、录屏取证、过程取证、移动端取证、现场取证等,配合线下取证APP(真相取证)、执法记录仪,是目前市面上取证类型最全的平台。

取证完成后,可以把证据加入证据库,选择需要使用的证据信息,点击【证据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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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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