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浙江

根据合作协议,共有综合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呼吸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等8个中心落户浙江。

8个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浙江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19-10-0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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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9月30日电(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网记者 董碧水)今天下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浙江大学签署委校合作协议,与浙医一院、浙医二院、邵逸夫医院等10家医院签署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培育专科建设目标管理任务书,并明确综合类别以及17个重点专科3年建设目标。

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国家“十三五”期间着眼深化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技术、科研和管理层次而推出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年全国深化医改重点任务。今年9月19日,浙江省省长袁家军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在北京签署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共有综合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呼吸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等8个中心落户浙江。

在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同时,还确定了浙江医院老年医学、浙江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浙一医院器官移植、血液病和重症医学、浙二医院神经疾病和骨科、邵逸夫医院微创技术、省口腔医院口腔医学、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学等10个重点培育专科。

根据协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还将支持浙江省建设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中心、支持浙江省开展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创新政策试点。浙江省政府也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作为打造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的标志性项目和长三角一体化、大湾区建设和大都市区建设的标志性项目,纳入2019年及以后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按照“一峰一策”原则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给予专项支持,纳入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体系,在人事薪酬、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等方面也将予以政策支持。

根据今天签订的委校合作协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浙江大学将共同合作谋划推动一批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平台、关键技术创新等。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测,近年来,浙江已成为省外患者流入最多的5个省(区、市)之一,2017年、2018年分别排名全国第五和第四。同时,随着浙江医疗服务“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举措的推进,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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