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发新就业形态发展若干措施: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

近日,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这意味着,按照北京8月1日刚刚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计算,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平台网约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2320元。

北京印发新就业形态发展若干措施: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1-09-2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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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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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将包括美团骑手、滴滴司机等在内的“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这意味着,按照北京8月1日刚刚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计算,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平台网约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2320元。

《若干措施》着力补齐了“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一是明确“平台网约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权利;二是规定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要承担维护“平台网约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相应责任和义务;三是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并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克扣或故意拖欠;四是强调平台企业需要依法依规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保障权益的制度规则、平台算法,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考核和奖惩要素,避免超强度劳动和因此造成的安全伤害问题。

(责任编辑:柯晓霁)

(解丽)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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