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由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数字治理分会指导、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主办的“数字治理的科学内涵与实践价值”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专家学者与会交流研讨。
学术研讨会由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数字治理分会会长李韬教授主持。他介绍了数字治理分会今年成立以来,社会各界的关注情况。他呼吁学术界转换视角、革新范式、优化逻辑、提升能力,不断深化对数字治理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共同探寻数字时代的治理之道。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数字治理分会专家委委员汪玉凯认为:数字治理研究意义重大,应紧扣时代背景。数字治理是从时代发展的历史进程看,是从整个人类文明进展的角度出发的一个大概念,是对整个社会大变迁、文明大提升的反思,当前人类社会已经进入数字化3.0时代,需要紧扣这一时代背景开展数字治理研究。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数字治理分会副会长孟庆国认为:数字治理更加宏观,数据治理则更具象,未来的人类社会将不会有不是数字治理的治理。数字治理缘于技术性的变革和驱动,是与原有制度体制机制相融合的技术嵌入的过程。对此可以运用“制度—技术—价值”框架,建立一个更加包容的学术讨论氛围。
南京大学学报主编,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数字治理分会特聘研究员王浩斌认为:数据并非今天才有,将数据应用于国家治理是古已有之的政治智慧,但直到信息化、网络化大潮兴起,数字治理才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数字治理问题的理论思考,必定会打破工业化思考的历史桎梏,推动人文社会科学体系革新。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数字治理分会特聘研究员黄璜认为:数字治理是可以从多维度理解的。从政策维度看,因其对于可操作性的追求导致其概念边界应尽可能清晰。而从理论体系构建的维度,则要求其有更强的包容性和可讨论行,这是促进新学科发展构建的重要过程。应重视理论上的延续性,与传统理论进行对标。不应当局限于农业化、工业化,数字化最大的特点在于其自身在不断生长。从这个意义上看与之对标的应该是城市化。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数字治理分会国际合作部主任钱忆亲认为:数字治理涉及社会和政府关系的改变,要重视历史传承和社会文化现实,否则无法推动社会进步。关于技术决定论的问题,究竟是技术决定社会,还是社会建构技术,需要进一步思考,还需要有通过国际共同性的学术语系进行讨论。
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数字治理分会秘书长李睿深认为,对数字治理的思考,可以从技术体系和社会体系的相互影响入手,需要从不同学科角度做出解释,更需要不同学科都对其他解释进行批判和反思,通过学术话语的革新与重构,促进数字治理实践的创新与探索。
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数字治理分会会长李韬教授认为,数字治理既包括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的治理,也有对数据、技术和平台的治理。概而言之,数字治理可理解为在数字技术条件下,以政府为主导,平台与企业、社会组织、社群、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相关事务的过程和制度安排,它是包含发展的治理,是以公共利益增进、个人福祉提升为目标的治理,是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数字化赋能的治理。
与会专家还围绕数字时代的社会关系重构、人工智能与社会治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参加此次研讨会的还有南京大学学报徐楷森、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冯贺霞以及部分在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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