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数字乡村指数出炉 超30%的县达到较高发展水平

5月30日,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了《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并公布数字乡村百强县榜单。2020年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均值为78,而乡村经济数字化、治理数字化和生活数字化指数的均值分别为47、49和48。

县域数字乡村指数出炉 超30%的县达到较高发展水平

来源:科技日报    2022-06-0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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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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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了《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并公布数字乡村百强县榜单。该报告分别对2019年和2020年全国县级行政单位的数字乡村发展水平开展实证评估,系统揭示了现阶段数字乡村发展的总体趋势、主要短板及发展潜力。

数字乡村指标体系涵盖基础设施、经济、治理、生活四个领域。研究对象为农业GDP占比大于3%的2481个县区。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呈现出态势良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四个领域”差异增长、欠发达地区加速追赶等四大特点。

项目组将县域数字乡村各领域指标的发展水平分为五等分(从低于20分到高于80分)。项目主持人、北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季焜指出,2020年县域数字乡村指数平均为56分,分别有28.9%和5.6%的县进入数字乡村发展较高水平(60—80分)和高水平阶段(大于80分)。

2020年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均值为78,而乡村经济数字化、治理数字化和生活数字化指数的均值分别为47、49和48。乡村数字基础设施进入了发展较高及高水平阶段(大于60分)的县占比达86%,而乡村经济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生活数字化发展处于同等阶段的县占比分别只有17%、28%和21%。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的东西部差距也明显低于县域数字乡村其他领域。

黄季焜指出,虽然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取得一定成果,但也面临经济数字化水平偏低、区域差异大、数字鸿沟与经济鸿沟交叠、新业态惠民不够、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等挑战。

他建议,应根据实际需求,补足短板,有序推进各地数字乡村的快速发展;加大对数字乡村发展滞后地区的支持力度;坚持为农民而建、为农民而兴原则,着力提高数字乡村发展的惠民程度;完善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的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促进数字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张盖伦)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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